自動鍛壓機安全技術條件
發布時間:12-07-31 關注次數:簡介:4.2自動鍛壓機上具有兩個以上操縱裝置,且不能在同一工作地點進行操縱時,只能設一套總的控制裝置啟動;但每個操縱裝置應裝單獨的停止按鈕和復位按鈕(其復位不得重新開動機器)。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設計、制造和使用自動鍛壓機時必須遵守的安全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單、雙擊整模冷鐓機;鋼球、滾柱冷鐓機;螺母冷鐓機;螺栓聯合自動機;自動切邊機;自動搓絲機;滾絲機;制釘機;自動卷簧機;彈簧墊圈機;自動彎曲機以及多工位冷成形機等自動鍛壓機。
2引用標準
GB3766液壓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GB5226機床電氣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JB1829鍛壓機械通用技術條件
Jn3623鍛壓機械噪聲測量方法
JB4203鍛壓機械安全技術條件
ZBJ62006.6鍛壓機械噪聲限值滾絲機、卷簧機、制釘機噪聲限值
ZBJ62006.9鍛壓機械噪聲限值自動鐓鍛機、自動切邊機、自動搓絲機、自動彎曲機噪聲限值
3一般要求
自動鍛壓機所采用的電氣、電子、液壓、氣動等各種元件和系統,應按照有關專業標準的安全技術要求執行。
4對主要結構元件和操縱機構的要求
4.1自動鍛壓機上必須裝設紅色緊急停止按鈕,其安裝位置要醒目、安全,便于在緊急情況下停機。
4.2自動鍛壓機上具有兩個以上操縱裝置,且不能在同一工作地點進行操縱時,只能設一套總的控制裝置啟動;但每個操縱裝置應裝單獨的停止按鈕和復位按鈕(其復位不得重新開動機器)。
4.3自動鍛壓機上的離合器與制動器控制系統應聯鎖,并應有寸動、連續等工作規范的轉換開關。
4.4自動鍛壓機上的制動器應具備在任何位置均可制動滑塊及其附屬裝置的能力,其制動角應符合有關規定。
4.5自動鍛壓機上易松動部位用的螺栓連接、楔連接及其他零件連接,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松措施。
4.6彈簧的安裝應使其在工作、裝配和拆卸時不會飛出。
4.7用盤車桿或用其他機構盤車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8對較重的零部件應設有吊架或起吊螺孔。
4.9對某些大型自動鍛壓機,當需要操作人員進入滑塊與凹模座間進行維修或調整時,應用一種能與電機起動電路聯鎖的安全栓裝置。
4.10自動鍛壓機上的保險機構應可靠、靈敏;當保險機構起作用時,應防止被損壞零件飛出傷人,并使自動機停止運轉。
4.11自動鐓鍛機上解除悶車用的楔鐵頭部硬度為32~38HRC,避免敲擊時碎裂傷人。
5對氣動系統、液壓系統和潤滑系統的要求
5.1氣動、液壓、潤滑等系統的安全要求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5.2采用壓力潤滑時應設有失壓保護裝置,以確保正常潤滑,潤滑點應有明顯標志。
5.3壓力表應安裝在易于觀察的位置。
6對防護裝置的要求
6.1自動鍛壓機所有外露的運動部分(除了妨礙設備功能的地方),都必須用整板或網板(網孔不大于10mm)防護罩,防護罩應堅固可靠,便于拆裝和機床的調整、維修等。
6.2自動鐓鍛機上的工模具部位的防護罩,在閉合前自動鐓鍛機不能連續運轉。
6.3自動鍛壓機用盤料時,應有安全保護措施,防止料尾鉤人。
6.4操縱平臺的鋪板和梯子應防滑,平臺上應設有欄桿,超過5個臺階的階梯應設扶手。
7對噪聲和溫升的要求
7.1自動鍛壓機噪聲應符合ZBJ62006.6,ZBJ62006.9,JD3623的要求及有關標準的規定。
7.2自動鍛壓機各部位的溫升和高溫度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
8電氣安全要求
自動鍛壓機電氣安全應符合GB5226的有關規定。
9檢驗規則
9.1自動鍛壓機的安全性鑒定,應在產品出廠檢驗和新產品鑒定時同時進行。
9.2自動鍛壓機出廠后,用戶應按本標準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鍛壓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濟南鑄造鍛壓機械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齊齊哈爾自動鍛壓機研究所負責起草。黃石鍛壓機床廠、上海緊固件和焊接材料研究所、上海群英機械廠等單位參加。